订阅

保险产假

南宁市用人单位须为职工缴生育保险
继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后,南宁市各单位职工又将享受到一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险种——生育保险。我市已制订出台《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(试行)》,今后,我市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,及 ...
2013-2-21 13:41

相关分类

关于我们 - 广告合作 - 使用条款 - 客服中心 - 联系我们 - 免责声明 - 友情链接 - 妈妈网 - 妈妈论坛 - 妈妈说 - 儿歌 - 动画片
© 2007-2012 MAMACN.COM 南宁妈妈网版权所有 技术Discuz! 粤ICP备08026690号
回顶部